野猪被除名了!

近日,国家林草局公布新调整的《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。其中,野猪,被调出“三有”名录。这事为什么引起浙江山区百姓的广泛关注?

近些年,浙江一些山区县都面对一个头疼的问题:野猪数量快速增长,与人们生产生活间的冲突日趋激烈。“春拱种、夏毁苗、秋啃果”,野猪毁田伤人,成了一些家庭难以承受之痛。


【资料图】

此次野猪调出“三有”名录,可谓呼声已久。之后会有什么变化?“人猪冲突”将偃旗息鼓吗?

“猪出没”的背后

野猪在2000年被列入了“三有”保护动物。这些年,野猪数量激增,背后一定程度反映了生态环境的改善。

但随之,野猪致害问题也频频出现。

有数据统计:目前,全国31个省份中28个有野猪分布,其中26个省份的857个县(市、区)存在野猪致害。浙江的山区也是野猪经常出没的地方。

野猪致害,让农民“望猪兴叹”。

“这几天,晚上睡觉都睡不安稳,就怕野猪来。”7月4日早上6时,武义雅绿茶厂负责人张华沛,已经上山到西瓜地里检查了。张华沛在武义县新宅镇承包了3000亩茶园,并种植了10多亩西瓜、番薯等一些经济作物。

去年夏天,一群野猪深夜光临,把15亩西瓜地翻了个底朝天,张华沛估算,损失有10多万元。在山区,野猪昼伏夜出,两三只大野猪带几只小野猪进入果园扫荡,“一晚上能毁了三四亩瓜田。”张华沛说,野猪不仅糟蹋西瓜,它们踏过的瓜苗也基本绝收。

面对野猪,如临大敌的不仅是张华沛,2022年,武义全县年接到野猪咬踏损毁庄稼报案250余起,损毁面积160余亩。

这些年,记者君在省内山区采访时,经常听到的村民们抱怨,野猪太多,严重影响了大家的种植积极性。

在丽水遂昌县,野猪进村毁坏水稻、玉米等农作物的事件常有发生。2021年,遂昌统计发现全县遭野猪损害土地面积超过4500亩,经济损失约400万。开化县,近三年累计接群众举报以野猪为主的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000余起。

在温州平阳县凤卧镇,香甜软糯的番薯,本是当地的特产。但近年来,村民们几乎放弃了在山上种植番薯。“野猪一来,一年白忙活。”村干部们颇感无奈,“希望相关部门能想想办法。”

野猪,已经成为浙江省山区乡村的共性难题。许多村民提出,通过捕杀来控制野猪数量。但此前,野猪属于《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,保护级别要比一般的野生动物更严格,擅自捕杀触犯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。

村民们只能通过驱赶的方式来对抗野猪。“留守村中的以老人为主,大家也赶不动野猪,只能眼睁睁看着田地遭殃。”平阳县凤卧镇一位村干部说,大家只能望猪兴叹。

并不意味随意捕杀

此次,野猪调出“三有”名录,意味着野猪这个物种,在国内目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。国内很多区域野猪种群数量过高。

浙江是遭受野猪致害问题较突出的区域。2021年,浙江建德、婺城、开化三地成为全国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试点县。

根据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《防控野猪危害技术要点》,“野猪种群调控密度控制标准为:建议在南方丘陵地带按照2只/平方公里控制标准,具体猎捕量应在实际密度的基础上核算”。

据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在开展的全域野猪本底资源调查,开化县整体的野猪种群平均密度每平方公里2.42头。与开化相邻的淳安县,野猪种群密度更高,为每平方公里2.587头。

野猪种群密度超标,从愈演愈烈的人猪冲突上就可见一斑。野猪不仅影响生产,还开始闯入人们的日常生活,时有野猪伤人事件发生。

去年,杭州临安区一头重达75公斤的野猪,冲入村民家中,将一老人咬成重伤,村民报警求助,民警连开5枪将野猪击毙。在余杭,有8头野猪冲进一山边别墅小区,一名居民的手脚被咬伤。在溧宁高速淳安段常有野猪在高速路上“闲逛”,交警部门不得不发出安全预警。

野猪下山频繁闯入人们的生活,证明野猪数量已超过了栖息地的承载能力。

据悉,野猪每5个月就可以繁殖一批小野猪,一胎10只左右,成活率高达95%左右。在浙江,野外的豺狼虎豹等顶级食肉动物较少,野猪强大的繁殖能力,再加上“三有”名录的“免死金牌”,让其分布面积越来越广。

宁波大学动物免疫和病害防控研究所所长陈炯分析,从全省来看,野猪在绝大多数地区基本处于无天敌的状态,再任其自由繁衍不但引发和人类栖息地的冲突,长远看更会破坏生态环境,因此应当由政府根据野猪种群数量,组织补杀加以控制。

此次,野猪移出“三有”名录后,各地后续开展野猪猎捕活动程序将更加简便,有助于野猪种群控制在合理范围内。但并不意味着野猪可随意捕杀。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有关条款规定,在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地、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,破坏生态的,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这里的陆生野生动物,包括野猪。

所以,猎杀野猪是一种有计划的生态调控行为。一般野猪被猎捕后,被无害化处理,而不是食用。

生态平衡任重道远

山中无豺狼,野猪称大王。

随着省内一些山区乡村常住人口的减少,野猪开始占据原来人们的生产生活空间,其领地不断扩张;而另一方面,城市开发建设又不断向外延伸,与野猪的栖息地越来越近。

一方面是“人进猪退”,另一方面是“猪进人退”,人类生活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已经不再泾渭分明。

人类与野猪的频繁摩擦,传递出一个信号:我省生态环境虽改善,但存在生物链缺损问题,生物多样性恢复仍是一个长期性问题。

从目前来看,若长期放任野猪快速增长,不仅影响农民生产生活,更会对生态林保育等长期的生物多样性恢复措施,会带来负面效应。

2021年,浙江启动野猪危害防控综合试点来,根据野猪资源分布、危害程度并结合防控工作基础,选定建德、婺城、开化为试点县(市、区)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

比如,建德市组建以“种群调控、驱兽护农”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保护应急队,为农户构建野生动物毁农防御体系。婺城区购买野生动物肇事商业保险。开化县则实施《钱江源国家公园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保险办法》。

此次,野猪正式调出“三有”名录,总体上有利于野猪数量的调控。开化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,野猪种群调控的申请流程大概率会加快。

此前,开化大部分是国家公园范围,有着严苛的野生动物保护举措。只有在科研需要、种群调控等少数几个原因时,才可以申请捕猎野猪,并且流程严格,一般是由乡镇提出申请,林业部门进行审批,应急大队实施狩猎,具体执行时还需要林业部门单独审核狩猎方案参与人员等信息,层层审核现场勘查后,才会通过行政许可。

野猪虽然不再是“三有”动物,但随意捕杀、食用野猪仍属违法行为。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。

野猪目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,禁止以食用目的猎杀、运输和贩卖。

大大缓解平衡了生态保护和群众利益之间的压力,林业部门的重点会放在禁猎禁食野生动物方面,生态系统的长期恢复上。

专家提醒,野猪致害问题的出现,意味着顶级肉食动物缺失,说明生态环境还存在失衡。捕杀可减轻野猪致害,但要破解源头问题,还要从恢复生态平衡,保护生物多样性入手。

这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。